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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序進入十二月,聖誕節的腳步近了。今年孩子們還沒寫信給聖誕老公公。往年我們都是把信放入信封後,再由媽媽填上自家地址後便拿去郵局寄了。由於爸媽是理所當然的聖誕老公公,所以把信寄回自己家裡其實也沒什麼錯,而且只要不說,孩子自然不會知道。

不過現在情況變得有點不同了那是因為哥哥認識的字愈來愈多了。如果他看到信封上的地址是再熟悉不過的高雄市XXXX號的話,那麼這個「不能說的祕密」肯定會被拆穿。童年國度裡糖衣似的幻想破滅,那不是我樂見的,於是媽媽趕緊把聖誕老公公的英文地址給找出來

後來地址是找到了,不過到底要寄什麼給聖誕老公公呢?依照往例,當然還是要畫張圖告訴聖誕老公公:「今年我想要的禮物是」。前年和去年,哥哥都向媽媽聖誕老公公許願要了「布丁」這項禮物;阿迪因為前兩年還不懂要禮物這件事,所以來不及參與。那麼今年兩人想要什麼禮物呢?

哥哥說:「我要草莓」!小孩子心思簡單,顧好了肚皮才有空管其他的。雖然今年想要的禮物又是吃的,不過願望看起來不難達成(聖誕夜之前應該就會有草莓上市了吧???)。那阿迪呢?阿迪從二歲多一直到三歲的現在,多半扮演哥哥的應聲蟲,只要哥哥說一句,阿迪就會自動重複同樣的話(若兩人沒有吵架的話),因此理所當然的,他也說了草莓這個願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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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要開始畫了吧。一個在午睡起來後邊畫邊哭;另一個在早起的清晨,拿了紙筆便把一切搞定。一個哭著說:「媽媽,我不會寫ㄓ…嗚…嗚…」;另一個用不到三分鐘的速度就跑來床邊:「媽媽,我已經把草莓畫好了,因為我不會畫草莓,所以就畫了很多圓圈圈…」。一個喜歡把自己所會的,毫無保留得寫滿整張紙,若是遇到想做卻做不來的事,便急的直掉淚;另一個則是山不轉路轉,草莓畫不像沒關係,意思到了就好,而草莓畫完了,事情也就結束了。兩個都是媽媽的兒子,個性上卻那麼不同,但兩個都是媽媽的寶貝。

聖誕老公公不會知道,只不過是畫張圖,裡頭卻有那麼多的小插曲。不過聖誕老公公的替身知道,而且他們兄弟倆今年一樣可以拿到聖誕禮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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